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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七旬老汉追回被拖欠23年的投资款
发布时间:2012-09-25 11:01:18


     本网讯(通讯员 闭赋火)   “还是法官有办法,几个小时就化解了积压在我心头23年的困苦!也重新延续了我们俩之间的同窗感情。”近日,七旬老汉许某签完由法官促成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协议并从法官手中接过被告何某当庭交付2000元欠款以后,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当官办案高效、裁判公正。至此,一起纠缠23年的借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原告许某现年77岁,被告何某现年76岁,两人曾是初中同学。1989年何某找许某商量做锰矿生意,何某提出由许某出钱,何某负责采矿,赚到钱后两人一起平分。此后许某交给何某1668元去做投资,然而何某拿了钱后并没有开采锰矿,而是自己拿去挥霍一空。许某听说以后即找到何某要求归还投资款,何某于是给许某写下了一张借条。何某写下欠条以后,许某几乎年年都向何某追讨欠款,甚至迫于无奈也曾让以前的同班同学出面前去帮忙追讨,但是何某却总是以种种理由借故拖延,而这一拖就是整整23年。最后,许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法院起诉何某要求归还欠款。

    考虑到原被告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原来也曾是初中同学,一贯有来往,本着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妥善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的态度,受理案件当天主办法官即组织双方到庭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同时着重指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许某把钱交给何某是基于对何某的信任,双方自小认识,还是同班同学,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小钱而伤了多年的同窗之情。

    最后,法官真诚的调解和诉讼风险的释明,让何某打心里钦佩,表示接受法官调处,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许某当庭支付原告许某欠款本金1668元及利息332元共计2000元。在即将离开法庭的一刻,两位七旬老人眼含泪水,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原本破裂的同学关系又重新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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