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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中午调解赡养案 老人满意群众称赞
发布时间:2012-09-25 08:52:07
本网讯(通讯员 魏珉 闫平)
9月24日中午,河南省叶县法院遵化法庭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在叶县遵化社会法庭法官的配合下,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数年的赡养纠纷,使得杜某、王某老两口得以安享晚年,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杜某和王某共生育四子和一女。八、九年前,经人调解子女们分别每年给付杜某、王某赡养费200元,玉米100斤,小麦300斤。2011年,由于杜某、王某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经任店镇社会法庭调解,其他子女均同意每人每年给付杜某、王某赡养费500元,100斤玉米,200斤小麦。但他们的二儿子杜小某不同意每年给付赡养费500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原告杜某、王某起诉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杜小某每年给付其赡养费共计500元,医疗费与其他子女平均分摊。 遵化庭庭长王会英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的矛盾已经被激化,坐在一起根本无法调解,当即决定邀请社会法官及村干部利用中午时间去调解纠纷。 法官们先来到杜小某家,为他们明释法理,耐心细致做工作,杜小某终于表示,愿意去和父母协商解决。因二位老人住住在三儿子家,他们便立刻驱车去见两位老人。当到达老人住所时候,一看家里土院墙已经倒了一半,并且三儿子患有胃癌,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法官看到这种情况,心里都非常难受,下决心一定要妥善处理好这起纠纷,让两位老人安度晚年。大家轮流做杜小某的思想工作,帮助他解开心结,最终,杜小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为两位老人含辛茹苦把他们养大,实属不易。于是,立即就与杜某、王某达成了赡养协议。 杜某、王某两位老人眼里含着泪花,连连向法官们致谢,他们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并当即要撤回起诉。这时,围观群众都拍手叫好,认为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值得称赞。 (以上当事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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