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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牟利贩卖非法软件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9-25 09:59:42


     本网讯(通讯员 谢燕临 王永军)   一江西男子为图小利,投机取巧,四处贩卖“龙管家”免刷卡软件。近日,湖北潜江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平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犯罪所得93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龙管家”网吧实名刷卡软件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所指的安全技术措施范畴,构成网吧的安全管理系统,系网吧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安装“龙管家”网吧实名刷卡软件的网吧,必须由上网人员提供真实的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并进行刷卡验证后,方能为上网人员提供上网服务。

    被告人罗平大学毕业后自己经营一家电子产品店,干起了个体户。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别处获取到“龙管家”免刷卡软件,认为有利可图,便通过淘宝网、千脑网盘等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销售,使安装该免刷卡软件的网吧可以绕过对上网人员的二代公民身份证进行刷卡验证的环节,为未成年人和未携带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的人员提供上网服务。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罗平先后分别向湖北省潜江市、孝感市、荆门市的网吧业主销售“龙管家”免刷卡软件,共获款9300元。2011年6月9日,被告人罗平因涉嫌向潜江市某网吧销售“龙管家”免刷卡软件被抓获归案。审理期间,被告人罗平退缴了其全部犯罪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平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向网吧业主销售“龙管家”免刷卡软件,使上网人员不通过刷二代公民身份证即可在网吧上网,造成“龙管家”网吧实名刷卡软件的刷卡验证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被告人罗平的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考虑到被告人罗平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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