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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游医非法接生致死产妇被判10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2-09-25 11:30:46
本网讯(通讯员 李晓理)
七年前非法行医的“游医” 岳淼,在处理接生时致一产妇死亡,日前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今年45岁的岳淼,于 2001年4月份到郑州市二七区太和路租用民房开了小诊。2005年5月21日19时许,从新蔡来郑州打工的农民工丁某的妻子赵某临产,找到太和诊所要求为其接生,诊所老板兼医生岳淼与其妻许某(在逃)和助手郑某(另案处理)遂到被害人赵某的租房处为其接生。当日23时许,被害人赵某分娩后大出血,被告人岳淼赶到现场为其治疗,后拨打120,经郑州铁路局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鉴定:被害人赵某系肺羊水栓塞死亡。经郑州市医学会认定:被害人死亡与接生人员的医疗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产妇死亡后,岳淼赔偿丁家经济损失55000元后,就离开了郑州。 公安人员接报警后于2011年8月8日在新乡市将被告人岳淼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淼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其本人的《乡村医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登记注册的情况下,开办医疗机构,伙同他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被告人岳淼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岳淼系诊所的开办者和负责人,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岳淼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二七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岳淼犯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10000元。同时判决被告人岳淼赔偿产妇赵某亲属经济损失438354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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