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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假扮“神医”诈骗钱财获刑领罪
发布时间:2012-09-25 11:31:55
本网讯(通讯员 苏传清)
又是问路套近乎,又是找“神医”,又是“血光之灾”需要破解。还是老套路,可还是有人上当。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邱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
2010年6月19日9时许,被告人邱某伙同“阿三”、“阿梅”、“七妹”窜至钦州港,由“阿三”、“阿梅”、“七妹”以找“神医”看病为由将谢某带至钦州港新市场南门处并套取谢某的家庭信息,被告人邱某则在钦州港新市场南门附近假冒一个算命神医的孙子与谢某交谈。“阿三”以假装打电话方式用陆川客家话将之前套取的谢某家庭信息告知邱某,过十分钟后,被告人邱某再次以神医已知谢某今天的来意为由与谢某交谈,并准确说出谢某的家庭情况。被告人邱某取得信任后就谎称谢家庭面临血光之灾,而神医能帮他解决血光之灾,要求谢某将家中的财物拿来作为搭桥化解灾使用。11时许,谢将20000元及一批首饰交给被告人邱某后,被告人邱某借故支开谢某,随后与“阿三”、“七妹”、“阿梅”逃离现场。 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邱某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在本院审理期间,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没有造成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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