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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严重摔伤 法官另辟蹊径执行得赔偿
发布时间:2012-09-25 14:31:34
本网讯(通讯员 芦萍)
把工程交给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施工,结果造成一农民工严重摔伤。为帮助受伤农民工尽快拿到赔偿余额,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另辟蹊径,为民工讨回赔偿款。
7月17日下午,家住许昌市魏都区某办事的罗某爷儿俩正在念叨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好处时,没想到说着说着“亲人”就来了,“罗大爷,俊国好点没有,我们来看他来了!给,这是另外一半执行款。”闻听钱要回来了,罗某今年84岁的父亲罗大爷禁不住又是两行热泪。 2008年10月,许昌市魏都区某街道办事处将该办事处拆迁工程交给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徐阳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正在房顶作业的罗某在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被工地上施工的吊车从房上撞下,当场昏迷。经诊断,罗某颅脑、肝、肾多处损伤,肋骨骨折。罗某在医院治疗90天,花费医疗费16819元。因家境贫困,实在无力再支付医疗费,罗某只得带病出院。2008年年底,罗某将该街道办事处与徐阳一起告上法庭,魏都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办事处与徐阳连带赔偿罗某医疗费16819元。判决生效后,面对罗某84岁老父的四处讨要,该办事处支付医疗费8100元给罗某。而徐阳则避而不见。无奈之下,罗某只得申请魏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办事处和徐阳,以讨回剩余的赔偿金。 考虑到该办事处已支付了近一半医疗费,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最初将执行工作重心放在了包工头徐阳身上。然而,数十次到徐家寻找,却始终未能见到徐阳。后经调查,徐阳因多起债务缠身,害怕债主上门讨要,长期在外躲债。 这边找不到徐阳,那边家境贫困、身体残疾的罗某却无钱买药。面对这种情况,为了帮罗某尽快要回赔偿金,执行法官决定转变执行思路,仍从办事处打开突破口。然而,当法官再次来到办事处时,该办事处负责人态度十分明确:办事处已给付了罗某近一半医疗费,剩下的医疗费应有徐阳承担。面对办事处强硬的态度,执行法官毫不退让,指出法院判决是办事处与徐阳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赔偿罗某医疗费,也就是说,罗某有权要求办事处与徐阳任何一方赔付全部的医疗费。现在徐阳外出躲债,找不到人,而罗某卧床急等钱看病,办事处作为政府机构,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都应尽快履行责任。执行法官于情、于理、于法的说服教育,对办事处负责人有所触动,最终同意开会研究此事。 为让办事处尽快履行义务,几天前,执行法官再次到办事处说服督促,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办事处最终将另一半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而执行法官则马不停蹄地把8000多元执行款又交到了罗某的手上。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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