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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法院创新理念务实行动推进民商事调解
发布时间:2012-09-25 15:48:14
本网讯(通讯员 黎振球)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法院立足于“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将社会矛盾化解与“人民法官为人民”紧密结合,增添措施,以创新务实姿态,扎实推进民商事调解工作。1—9月,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共1752件,审结1651件,其中调解1146件,撤诉171件,调解率69.41%,撤诉率10.36%,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注重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该院重视调解工作的宣传和对当事人的引导,积极加大诉前辅导力度,主动向当事人宣传调解的法律效力和诉讼中的风险,转变当事人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思维模式,帮助当事人分析权衡诉讼和调解的利弊,确保当事人对调解有正确的认识,并以此助推调解工作的开展。 加强指导,提高调解成功率。该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经常深入审判业务庭,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通过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干警的调解能力大提高,效果明显,从而促进案件调解率的提高。 服务群众,倾力调解。该院党组领导在各种会议上要求法官干警做案件调解工作时一要全心全意,司法为民,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全员出动,从院、庭领导到审判员、书记员全体总动员,都投入到立案调解工作中去,齐心协力、通力配合,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 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该院在传统常见的调解工作机制中,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多元化调解方式,如开展在基层组织、当事人单位协助下的“上门调”;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当事双方提交证据的“提证调”,多举措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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