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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法院利用秋收之机加强案件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6 10:11:48
本网讯(通讯员 姜明 刘英军)
2012年9月下旬以来,山东省原县法院利用收秋的大好时机,对住居在农村又长期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研究执行措施,制定执行方案,掀起执行活动新高潮,使一大批骨头案得到执结。
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被执行人在全县发出执行公告,并公布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限期到法院履行其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将执行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所住居的村乡镇、居民委员会等地。 对不主动到法院履行其义务,而又故意躲避这次执行活动的被执行人,采取悬赏执行等措施,将其照片印制在悬赏执行公告上。 这次执行活动的教育小组主要负责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好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讲解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劝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对有能力履而故意躲避执行,隐藏转移财产而拒不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将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该院共执结三十余件案件,执结标的达五十余万元。对确暂无能力执行的案件,也督促被执行人做出了还款计划,分期付款,限期履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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