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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妻子赌博且与人有染为由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26 10:46:02


     本网讯(通讯员 徐朝飞)   丈夫认为妻子沉溺赌博,辱骂父母,虐待女儿,并与他人有不正当的关系,诉求法院判决离婚。近日,云南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但原告因空口夫凭,举证不能,法院对其诉求未予支持。

    丈夫申某与妻子吴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于2007年10月15日登记结婚,双方于2008年7月7日生育一女孩。2009年1月1日,双方向申某父母租赁一出租车经营。2011年4月30日,丈夫申某在昆明康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买39900元新轿车一辆,换替原租赁出租车的旧车。2012年农历1月28日,妻子吴某离家出走。2012年7月10日,丈夫申某遂以妻子吴某沉溺赌博,辱骂父母,虐待女儿,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诉求离婚。在审理中,申某对自己所诉事实却无证据证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但其向法院提举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也不能证明其与被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此,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护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许离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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