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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听说有人想打自己持刀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6 10:39:11


     本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听说有人想打自己,为教训对方,竟纠集他人持刀伤人。9月25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生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4月29日晚,被告人林生贤听说张某某想打自己,为教训张某某,林生贤纠集多人并携带西瓜刀寻找张某某,看见张某某的车停放在公路边,林生贤手持西瓜刀下车寻找张某某,坐在车上的张某某及其朋友陈某见状连忙下车逃跑。林生贤持刀追赶并先后将陈某、张某某砍伤。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乙级,陈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林生贤赔偿了被害人张某某、陈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被告人林生贤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生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以后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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