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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回家路上起贼心 获刑九月罚三千
发布时间:2012-09-26 15:04:34


     本网讯(通讯员 谭新杰)   近日,湖南省常德武陵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严某在常德市武陵区三岔路银线宾馆附近一网吧上网回家,见被害人潘某家中未上锁,且家中无人,便推门入室,将被害人潘某放在家中的五十铃柴油泵一个、80mm斗轴一个及放在屋外的40L工业氧气罐2个盗走。被告人严某得手后,将被盗的物品销赃,共获赃款约500元。案发后,被盗的五十铃柴油泵及斗轴已被公安机关追回,现已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4192元,其中五十铃柴油泵价值3000元、80mm斗轴价值100元,40L工业氧气罐2个价值109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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