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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犯罪妻诉离 法院调解续前缘
发布时间:2012-09-27 10:05:37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琛)
丈夫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见妻子流泪,丈夫让法官做见证人,当庭保证一定改过自新,做一个合格丈夫。9月26日,这对在离婚边缘的夫妻经过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最终和好。
2008年5月原告宁某与被告王某在网上聊天时相识,不久便同居生活,双方感情很好。2009年12月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次年生育一子。2011年11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2012年8月,妻子以丈夫不负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前往王某服刑地吉安市看守所,王某恳求法官给妻子做思想工作,自己对不起妻子,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与妻子好好过日子。得知王某剩余服刑期较短,此时离婚,不利于王某接受教育改造,给他出狱后的生活也容易带来负面影响。主审法官决心在看守所开庭,并做妻子工作,使其一起帮助王某改造,维护他们共同家庭。 开庭完毕后,法官没有急于离开,而是给了丈夫和妻子一个私下聊天的机会。王某先是问起家中近况,看到妻子憔悴的面容,心生悔意,沉重的说了句对不起,表示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妻子看到丈夫的真诚,也愿意给丈夫一次机会,希望其好好接受改造。随后妻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临别时,王某深深的鞠躬激动地说:“谢谢法官,给了我机会,挽救了我的家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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