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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住户因垃圾“越位”引发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7 10:17:41
本网讯(通讯员 曹霞 徐佩)
安徽泾县榔桥街道的两户近邻,最近因垃圾越位引发纠纷闹至法院。日前,泾县法院法官冒着小雨来到当事人家中耐心说理调解,最终使原本反目的邻居握手言和。
原告汪某在榔桥街道经营日杂用品,自去年8月开始,被告朱某便无故找碴,经常将垃圾倒在汪某的店门口,有时甚至将垃圾扫至原告店内,严重影响经营。村里及镇司法所协调多次,但朱某仍屡教不改。汪某无奈之下将朱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夫妻两人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600元。 承办该案的汪法官,为避免双方互相仇恨,小事变大,引发更大矛盾,决定去当事人家中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调解。 9月13日,蒙蒙细雨,汪法官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先来到原告家中。朱某告诉法官,两家关系原来很好,但是因去年自己家盖了新房子,新房比朱某房子高,她心里便不痛快了,之后便故意将自家的垃圾倾倒在我家的店门口及店内,致使家里的商品不好卖了。虽然村里、镇司法所协调,但朱某夫妇表面答应不再倾倒垃圾,但之后却照做不误。 汪法官告诉汪某,打官司要拿证据,仅仅靠几张垃圾覆盖在货品上的照片不足以证明是朱某夫妇所为。为近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汪法官又来到朱某夫妇家。从朱某口中得知,去年上半年,汪某家建房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导致两家房屋之间的下水道堵塞,排水不及时,而造成朱某家房屋受潮,自己很是生气。但是汪某家店面门口的垃圾不是自己所为。汪法官遂来到朱某所讲的那条曾经堵塞的下水道现场,发现原告汪某已经新修了下水道,并且也做好了护堤措施,以后不会对被告朱某家造成损失。 汪法官将汪某、朱某夫妇叫到一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希望双方能够平心静气的谈一谈,不要让一些小事伤了邻里的感情,大家都是邻居,还要在一起生活多年,远亲不如近邻,何必弄得每天怒目相对,每天笑脸相迎多好。这件事完全要靠双方互谅互让,一定要彻底化解矛盾,不希望以后还有此类事情发生。不管被告朱某夫妇之前有没有在汪某家倾倒垃圾,以后希望朱某夫妇不要做这样的事情。朱某夫妇点头同意,原告汪某也当即表示撤诉,不要求朱某夫妇赔偿损失了,事情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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