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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留他人入传销 致人死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9-27 09:42:02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辉)   传销组织为了发展“下线”而拘禁他人,导致“下线”在逃跑的时摔死。最终,传销组织成员龚声智、赵文静、沙马克布、李小燕先后被荣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9月3日,在上海务工的杨某被老乡赵静以做生意的名义骗至重庆市荣昌县。听了几天“营销课”后,杨某感觉自己陷入了传销组织,便收拾行李准备离开,传销组织成员龚声智、赵文静、沙马克布、李小燕反复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劝其不要走,未果后又采用锁门、外出陪同等方式限制杨某的人身自由。同月8日,杨某趁陪同人员不备逃离宿舍,龚声智、赵文静、沙马克布、李小燕立即进行追赶,追赶过程中杨某摔下斜坡致头、颈部受伤,于5天后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12月,赵文静、沙马克布、李小燕被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八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龚声智潜逃至安徽省宣城市,于2011年11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为了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龚声智同赵文静、沙马克布、李小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他人死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其中沙马布克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荣昌县人民法院根据全案情节以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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