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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农非法采伐毁坏香樟树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7 10:22:08


     本网讯(通讯员 何前斌)   广西阳朔县一六旬老农因建房所需在未办理采伐手续情况下,雇人非法采伐、毁坏香樟树一株,触刑受罚。9月26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陶家财犯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3月下旬,被告人陶家财雇请挖掘机将位于其房屋后面的空地挖平用以建房,见空地旁有一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樟影响其建房,在未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遂请挖掘机将该株香樟挖倒损毁。经鉴定,被毁的香樟立木蓄积为2.4441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陶家财主动到阳朔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家财违反森林法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被告人陶家财的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积极交纳罚金,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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