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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次贩毒得逞再伸手被擒
发布时间:2012-09-28 10:22:46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一次得逞就心生侥幸,广西巴马县人梁某在第二次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时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梁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4月15日12时许,被告人梁某在巴马县城母鸡山脚下的公共厕所内贩卖一粒重0.05克毒品海洛因给黄灵勤,获款50元。同日18时许,梁某又在巴马县城寿乡文化广场拱桥附近的青岛扎啤城前,将一粒重0.05克毒品海洛因贩卖给黄灵勤,获款50元,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故意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梁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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