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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因丈夫犯盗窃罪起诉离婚获调解
发布时间:2012-09-28 09:36:50
本网讯(通讯员 胡应军)
一女子因丈夫犯盗窃罪被判入狱服刑后对家庭失去信心,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9月27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在监狱内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周某与被告郑某系自由恋爱,于1998年2月31日在永修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5月20日,原告生育一子。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双方外出打工,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淡漠。特别是被告不务正业并于2006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在在江西某监狱服刑。被告郑某入狱服刑后,原告周某对家庭失去了信心,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在被告服刑的监狱内达成了协议离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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