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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之年男子偷盗电瓶车半路被截获
发布时间:2012-09-28 16:57:12
本网讯(通讯员 王疆燕)
俗话说:三十而立。可是30岁的安徽寿县人王某,却一事无成,已在牢房里度过了五年春秋。刚出狱不久的他,竟然又因盗窃电瓶车进了班房。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2年5月2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行至宣城市某小区,看停放在该小区某单元楼梯口的一辆红色雅迪牌电瓶车没有上锁,便心生贪欲,将该车盗走。王某将该车骑至宣城市区九同路梅园新村东大门门口路段时,遇到巡逻的公安民警,王某心虚,说话吱吱唔唔,在公安民警的盘查、教育之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现被盗电瓶车已发还被害人。 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56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结合王某系累犯、自首等情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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