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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使用新审判系统推进“网上办案”
发布时间:2012-09-29 11:56:55
本网讯(通讯员 黄莉丽)
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法院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应用数据统计程序对2012年1-9月全院锐新审判管理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进一步推进“网上办案”工作,提高该院信息化水平。
通过这次检查,了解到该院各庭室对“网上办案”工作都高度重视,实现了新收案件及时录入,运用审理判官系统进行审理、报结案件,对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合议、结案、归档、送达、财产保全八个关键点得控制。其中,该院对立案、分案、结案、归档四个重要节点的控制较好。行政庭、刑庭、民二庭在结案、归档环节成绩效为突出;民一庭、刑庭对排期开庭节点控制较好。全院已初步运用审判管理系统制作、签批立案审批表、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生产、流转、审签等过程进一步规范。 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各审判庭重视不够,“网上办案”工作推进缓慢;二是信息录入不够全面,关键节点的控制仍需继续加强;三是网上文书的制作和签发须进一步加强。 对于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平乐法院对今后推进“网上办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审判庭对于新收的案件要在立案、分案、开庭、合议、送达、归档等关键点以及网上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在系统中流转审签实行控制均要达到100%,如有财产保全和审限延长、中止、扣除审批的,也应全部在审批系统进行录入;二是对于通报前收到的案件,已经录人的要把所有的节点信息补录完整,各项节点的控制均要达到100%,未录入得要按照新收案件的录入要求全部录入;三是如年终达不到要求的审判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绩效考评评优资格。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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