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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法院认真做好涉农案件审执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9 15:25:39


     本网讯(通讯员 刘俊)   “谢谢法官为我的事情尽心尽力,这下我能过个安心的中秋节了!” 9月25日,江西省彭泽县马当镇农民黎某从彭泽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30000元赔偿款后感激不已,这是该院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角度出发,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树立“涉农案件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涉农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力度。    

    工作中,该院注重强化诉讼调解在审执工作中的运用。坚持“诉调对接、调解优先”的原则,针对涉农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采用调解原则,注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工作,在保证农民利益得以实现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和敦促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增强法官责任感,该院建立信访预防机制。在审判、执行涉农案件时,要求承办法官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努力提高涉农案件调解率、涉农案件的执结率,着力降低案件审结后的信访次数。

    为保障涉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还加大对涉农案件“三优先”机制的应用。如在立案方面,该院立案庭通过设立绿色通道,使涉农诉讼依法及时立案,并通过设立“假日法庭”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审理方面,建立了审判速裁机制,依法快速结案;执行方面,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解决涉农执行的合力。

    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判后释法服务。要求所有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涉农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有疑问的当事人解释裁判理由和依据,做好败诉方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和裁判解释工作,力争案结事了;对敏感、矛盾易激化案件当事人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该院还实行巡回办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辖区范围大,农村人口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较弱的特点,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将案件的庭审开到乡村田间地头,对一些民事案件就地审理,并通过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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