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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公检法系统将推行“轻案快办”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09-29 15:28:13


     本网讯(通讯员 黄思 刘敏 罗珩 陈韵妃)   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联系和配合,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和案件质量,做到案件的繁简、难易分流,促使被告人服判息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获得了贵港市中院的肯定。

    9月2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案件,并邀请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试用“轻案快办机制”集中审理模式庭审进行观摩。贵港市公安局两级刑侦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预审监管支队,贵港市两级检察院、贵港市两级法院的分管局领导、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观摩,随后就全市公检法如何共同推进“轻案快办机制”进行了座谈。

    从庭审开始到结束,只用了40余分钟的时间,港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黄奎任审判员在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6件轻微刑事案件,分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抢夺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上述刑案全部采用简易程序由黄奎副庭长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在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主审法官庭前做足准备工作,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的一次有益尝试。

    座谈会上,公检法的领导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和建议。他们认为轻案快办有助于节约司法成本,缓解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通过被告人真诚认罪,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帮助触犯轻罪的犯罪分子早日回归社会。接着,大家对于如何完善“轻案快办机制”,明确适用案件的范围和条件,保证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明确,下一步将在充分征求第一线办案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签“轻案快办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实现全市公检法对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无缝对接,全面在贵港市公检法系统推行“轻案快办”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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