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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法院巡回审判到基层服务秋收
发布时间:2012-09-29 15:42:02


     本网讯(通讯员 黄霄)   时值金秋农忙,为了不误农时,方便群众诉讼,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从农民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适时启动便民巡回审判程序,增强群众与法院的联系沟通、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延伸巡回法庭的社会职能,走到百姓家中,深入田间地头,用一颗为人民服务之心,搭建了一条便民为民的捷径,换来了群众声声赞誉。

    一是启动巡回审判,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四快”制度,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积极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凡属涉农案件,一律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充分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秋收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创新调解方法,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和谐诉讼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涉农相邻关系、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邀请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当地村干部一道深入田间地头采取现场调解,进一步拉近与当时人的距离,减少对立情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好人和。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好秋收的指导和帮扶工作。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办案人员借巡回办案之机深入农民家中就地了解情况、就地立案、就地做调解工作,为农民兄弟节约农忙时间,巡回法官据理析法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全力服务秋收。并组织干警深入农田帮助秋收,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四是抓好涉农案件的执行工作。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整合业务骨干力量,成立涉农案件执行工作组,负责涉农纠纷案件执行工作,积极与农村基层组织联系,建立联动机制,运用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党组织等基层组织了解群众的优势,扩大执行信息、执行沟通、执行协助的力度,及时高效执结涉农案件,确保农民及时拿到执行款,安心秋收工作。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护农意识。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结合时下出现的涉农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法院基本工作、司法服务和诉讼常识,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农民兄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规避风险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农案件的发生。通过实地办案,为旁听群众宣传政策法律,倡导发生矛盾纠纷采取理性和谐方式解决,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稳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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