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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阻止非法盖房遭殴打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9 09:52:26


     本网讯(通讯员 方光璞)   “谢谢法庭给我调解成,转交给我6000元赔偿款,我儿子在部队也能安心服役了,”原告王某接钱时不时感谢竹沟法庭工作人员。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4月3日上午,原告王某和丈夫祝某去竹沟镇政府告被告朱某家非法盖房子的事。原告从镇政府回家路过被告朱某新盖的房子旁边时,原告与被告发生纠纷,被告殴打原告王某,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制止被告,原告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原告住院治疗,被告被确山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人民币的处罚。后来原告王某将上述情况给儿子祝某说后,祝某服役的部队武警安徽省总队宣城市支队政治处向我院发出《关于请求保护我部祝某母亲合法权益的函》。

    该院竹沟法庭在审理这起涉军诉讼案件中,坚持快审快结,加大调解力度,切实保持涉军当事人权益。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确山法院竹沟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于2012年9月28日前一次性赔偿给原告王爱枝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00元,原、被告的人格权纠纷就此了结。竹沟法庭冯庭长表示:“涉军案件无小事,只要是部队需要依法解决的事,我们都当成大事,精心办实办好。”

    据悉,河南确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军案件,抽调资深法官组成涉军案件合议庭。制定了《涉及军人军属合议庭受案范围,受案对象及工作规程》、《军人军属来访接待制度》、《涉军案件诉讼费收取办法》、《涉军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涉军案件优先执行的规定》、《涉军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对涉军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从始到终予以规范,从制度上保证案件及时审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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