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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被摩托车撞伤 女婿助阵打人要赔
发布时间:2012-09-29 11:51:34
本网讯(通讯员 何世锋)
两人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一些小的交通事故,由于一方车主亲属对赔偿方案不满意,继而动手殴打另一方车主。9月29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这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在法院当着法官的面将赔偿款300元交给了帅某。
8月24日上午,帅某和叶某各自骑摩托车进入铜鼓县高桥乡卫生院办事,进入大门时,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发生碰撞,帅某和叶某均倒地,叶某右肘部血肿,手臂擦伤,右脚趾皮肤擦破,帅某无障,帅某扶叶某进入该卫生院治疗,并表示会出医药费。过了半个小时后,叶某女媚王某赶到卫生院,对赔偿方案提出异议,与帅某发生口角,并动手殴打帅某,致帅某右眼部、左脸部太阳穴旁淤血青紫,上唇微肿,帅某在反抗中亦将王某上嘴唇打破2公分。由于在如何分摊医药费用方面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帅某来到当地法院要起诉王某,考虑到本案案情简单,法官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这起纠纷。 最后,在法官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帅某损失300元,各自因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负担,双方不再为此事纠缠。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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