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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打架儿子帮忙 致人重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2-09-29 10:41:18


     本网讯(通讯员 昌婵)   俗话说:上阵父子兵。可蒋某父子将此招错了地方,在跟邻居发生争执打架时,父子三人齐上阵,最终落得个赔偿又领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决:蒋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蒋勇与蒋端生两家是近邻。因蒋端生在自家的围墙上加盖石棉瓦,影响了蒋勇一家人出行。2000年2月,蒋勇的父亲因出行问题,再一次与蒋端生发生争吵。见蒋端生持扁担欲打父亲,蒋勇和弟弟蒋辉(已判刑)飞快上前帮忙,与蒋端生打成一团。打斗中,兄弟俩持菜刀将蒋端生的头部、背部砍伤。经法医鉴定,蒋端生的损伤属重伤。

    伤人后,蒋勇外逃。2011年12月,在“清网”行动中,蒋勇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赔偿了蒋端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蒋勇伙同他人故意非法伤害公民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蒋勇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对其宣告缓刑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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