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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校会签”消灭瑕疵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12-09-29 16:04:03
本网讯(通讯员 夏义水)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为了力求消灭法律文书的瑕疵,并将错标点符号、错别字、卷宗装订不规范统统列为案件瑕疵予以追究。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实行“三校会签”制度,全力消灭瑕疵裁判文书。
该院发扬“鸡蛋里面挑骨头”的精神,实行“三校会签”:一校是在裁判文书完成后,主审法官必须进行一次系统的校对;二校是本庭人员互相校对并签字;三校是本庭内勤最后校对并签字。同时还出台了对“三校”责任人的奖惩办法。另外,印章管理人员对校对和签发手续不全的文书有权不预办理。在送达当事人后发现有文字差错的,一律用裁定补正。 在一些人看来,法院裁判文书只要把官司中的是非曲直说明白,知道谁赢谁输就行了,出一点错字别字、错误标点之类的小差错在所难免。孰不知,正是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才使这类小瑕疵时不时地出现在一些裁判文书上。将有瑕疵的裁判文书签发出去,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也有损于人民法院的形象。因此,该院规定,一年内法律文书出现差错两次以上的法官将被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极大地促进了法律文书质量的提高。 据悉,今年1-9月,该院裁判文书评查2325件,评查率100%,裁判文书差错率同比下降21.9%。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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