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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法院“诉讼引导”和“案后回访”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0-08 09:48:06


    本网讯(通讯员 韦忠乐 苏慧玲)  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不断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探索案结事了人和新模式,注重“诉讼引导,案后回访”工作措施,较好地化解了当事人矛盾,促使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截止今年9月底,该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2.3 %,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68.13%,执行标的额703.5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99.98%。

    该院法官将诉讼引导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举证责任、权利义务、诉讼费用负担、财产保全注意事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注意事项,明确告知各方陈述的事实在法律上的处理结果及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提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结果及执行不能的风险,及时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待生效裁判的态度,促使当事人冷静、妥善、和谐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不断强化法官以案释法的责任心和人性化办案意识,在案件调解或裁判作出后,针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案后释法、思想疏导、督促履行等工作,及时回访案件当事人,进一步加强与当事人双方的沟通,从而感化当事人,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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