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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法院调撤三举措效果明显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2-10-08 14:09:09
本网讯(通讯员 李亚南)
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山西省武乡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能动司法这个中心,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立足点,以定争止纷促和谐为着力点,以注重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点,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培养法官诉讼调解技能,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今年1-9月份,该院审结的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民商事案件的89%,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实现了由粗放型调解向精细型调解的转变、由单阶段调解向全阶段调解的转变的目标,将调解审判方式贯穿到整个诉讼过程,做到了立案调、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的全程调解。 首先,全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结合本地实际,尽量地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并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在调解时做到当急则急、该缓则缓,热处理与冷处理相结并用,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化解纠纷,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进和睦相处、共同致富。 其次,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方式,积极搭建与基层组织沟通联调平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和培训,紧紧依托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村官等人员,充分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最后,进一步加强了案件的回访力度,调撤案件的关键在于后续的法律义务履行问题,该院用回访的方式破解这一难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庭室审结的调撤案件进行系统回访,并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调解书成为一纸“白条”的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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