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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法院救助贫困信访人员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发布时间:2012-10-08 16:10:58


     本网讯(通讯员 段姊君)   近日,在领到了3.36万元的信访救助金之后,信访人宗竹松泣不成声地连声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云南省建水县法院领导的关心。

    宗竹松现年45岁,家住建水县临安镇干河村委会干河村,其丈夫龙永明在争吵过程中被谭露打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2007年1月22日经建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谭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邓学珍、宗竹松各项费用合计53442.84元。由于谭露正在服刑期间,其家庭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宗竹松的婆婆邓学珍年事已高,无任何收入来源,宗竹松本人也身患疾病无钱医治,还要抚养两个小孩,生活异常贫困,因此多次到各级上访,要求尽快执行赔偿款用于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困难。

    鉴于宗竹松反映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2011年该院协同县信访局为其申报了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于是,宗竹松成功领到了3.36万元的救助金,与她一起领到信访救助金的还有李绍芬、谭永兴、许宝明,共涉及中央、省、州、县四级配套资金7.56万元。四人分别签订了停访息诉承诺书,四件久拖未结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最终予以结案。

    近年来,该院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推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救助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结合实际把一大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列为信访稳定工作的重点,针对案件情况专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同时,按照有关程序积极向上级及有关部门争取资金,促进符合条件的疑难案件尽快进入结案程序,在帮助信访人适当解决补助资金的同时推进案结事了,促其息诉息访。此举有效推动了该院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对改善该院信访形势具有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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