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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为报复他人盗窃电动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08 11:48:53


     本网讯(通讯员 李京)   当下有句流行语“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来做什么?”一司机在运输途中不小心碰倒路边他人电线杆,经道歉后仍得不到对方原谅。为了报复,糊涂司机深夜潜入该工厂盗窃电动机。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5月20号下午,司机杨某将一车木材运往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乡。途中,一不留神就将路边一工厂的电线杆碰倒,杨某道歉后,该工厂的看守人员仍不肯原谅并扬言要举报杨某运输的木材超高。为报酬,杨某于同年6月15日晚潜入该工厂盗走两台价值人民币2565元的电动机。案后,杨某知道自己行为迟早会暴露,主动赔偿被害人3000元,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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