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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打砸 八年后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2-10-08 15:49:02


     本网讯(通讯员 吴凤明 吴锡元)   新春佳节本该与亲戚朋友欢聚一堂享受佳节的温馨欢愉,但八年前的大年初一及初二,被告人黄某海却伙同他人非法闯入他人家中,并将他人房屋打砸得一片狼藉,潜逃八年后慑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闯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海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4年1月22日大年初一,被告人黄某海伙同同案人农某方(已判刑)、李某英(已死亡)、农某默(已判刑)、农某南(已判刑)到田东县江城镇架龙村上龙屯被害人凌某荣家中,以被害人凌某荣在广东南海市打工时曾与他们打架为由索要人民币3000元,并叫被害人凌某荣的家人买酒给他们喝,喝完酒后被告人黄某海等人扬长而去。1月23日11时许,被告人黄某海等人又到被害人凌某荣家里索要3000元钱,遭到被害人凌某荣与家人的拒绝后与被害人凌某荣厮打起来,被害人凌某荣的亲戚一帮人见状便冲过去追打被告人黄某海等人,同案人李某英跑回田东县印茶镇巴麻村班劳屯组织三四十人于当日下午15时许前往被害人凌某荣家中。被害人凌某荣及家人见状锁上家门逃走,被告人黄某海等人强行闯入被害人凌某荣家中,用木根、砖头等工具捅烂其家屋顶瓦片,并对其家中的衣车、锅头、蚊帐、饭桌等物进行打砸,严重影响了被害人一家的正常生活。案发后,同案人陆续被抓获,被告人黄某海慑于法律的威严于2011年10月24日主动到田东县公安局印茶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海伙同他人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海系自首,庭上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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