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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意请朋友吃饭 却因丢手机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09 14:56:46


     本网讯(通讯员 李曼丽)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为误会朋友拿了手机不归还而引发的打斗伤人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蹇某某拘役5个月。

    2012年5月18日中午,被告人蹇某某请朋友周某某及周的女友赵某某在其家中吃饭喝酒。下午2时许,蹇某某又将谢某叫到家中喝酒。其间,蹇某某找谢某借手机给周某某及女友照相,后二人又继续喝酒。酒后,谢某离开,回到家中因事打电话时发现手机不在身上,想到在蹇家喝酒时蹇某某曾向自己借过手机给其朋友照过相,于是返回蹇家向蹇某某索要手机。蹇声称照相后已将手机还谢,否认自己拿了手机,由此两人发生争吵直至打斗。打斗中,谢某咬了蹇某某的左小臂一口,蹇某某则从家中拿出水果刀将谢的后脑和左前臂砍伤后逃跑。案发后,赵某某在路边发现谢某的手机,并告知谢要其拿回。经鉴定,被害人谢某的头部及左前臂软组织裂伤,系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蹇某某不能正确处理民间琐事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持刀故意非法损害公民的身体健康,造成被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自愿认罪,且本案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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