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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母走失侄子给大伯发勒索短信敲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0-09 15:14:01


     本网讯(通讯员 孙文娟)   张翰的伯母患有精神病,在家人的疏忽下意外走失,家人多次寻找未果,22岁的张翰心生一念,竟然拿自己亲人的下落开玩笑,趁机敲诈勒索大伯,编造虚假信息向其伯父索要赎金2万元,其伯父觉得事有蹊跷不敢轻举妄动,并及时报案,张翰最终没有得逞。10月9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2岁的张翰家住巩义市米河镇,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家无所事事和一些混混在一起厮混。就是这个22岁的孩子在得知患有精神病的伯母走失,家人多次寻找未果的情况下,竟然编造绑架了其伯母的虚假信息,多次向大伯父索要赎金2万元,最终因伯父及时报警未得逞。

    2012年3月23日,张翰的伯母王艳因一人外出意外走失,家人一直寻找直至4月10日未果,便向公安局管报案。除了求助警方外,张翰的伯父张勇还四处粘贴了寻人启事,但一直没有回音。就在伯父万分焦急的时候,4月20日,伯父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几条让他心惊肉跳的短信,短信内容表明王艳在他手里,要求带上2万元赎金来换人。要不就让你们再也见不到人,伯父张勇打电话过去要求听听妻子的声音,而对方发来短信称自己是“马仔”,没和他们在一起为由拒绝,并称有事就短信联系不要打电话。伯父张勇一时六神无主,心急之下没有多想便筹钱准备赎人。伯父张勇在筹钱过程中他人帮忙分析后觉得其中有诈,提议张勇报警。因张勇及时报警张翰的计谋未得逞。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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