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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窃后返回再窃被抓
发布时间:2012-10-09 14:09:29
本网讯(通讯员 罗应亮)
男子盗窃3个电机和泵壳等物后,再次返回欲盗1个电机被抓。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年。
法院查明,2012年3月1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高某经事先踩点,窜至本市一沙场,将沙场内的振动电机3台、船用螺旋浆1个、泵壳1个、轴承1根逐个运至事先停放在堤坝上的板车内,当再次返回沙场欲盗走一个电机时,被失主等人发现并抓获,后失主报了警。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38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8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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