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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学军等与石岩训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10 10:08:42


常学军等与石岩训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案由: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开庭时间:2012-04-05 09:34

    开庭地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基本案情:

      常学军驾驶张兴华所有的轿车与石岩训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石岩训受伤,两车有损。张兴华车辆在财保公司投有交强险。各方为赔偿事宜发生纠纷。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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