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津法院“三到位”深化执行改革
发布时间:2012-10-10 16:10:07


     本网讯   近年来,重庆市江津法院在“深化执行改革,强化执行管理”专题实践活动中,倾力推进执行改革,对外不遗余力地协调争取,对内狠抓管理机制完善,实现了内设机构、人员配置、教育培训三个“到位”,优化了执行工作整体格局。

    一是机构设置到位。江津法院党委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在原有执行局升格、局长高配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争取区委的关心支持,于2010年7月增设执行局政委(副处级),于2012年7月在执行局内设立综合管理、执行实施、执行监督三个科级内设机构,优化了执行机构的管理和运行。严格落实“横向三分权、纵向四段运行”要求,在原有执行裁决权交由审监庭负责、司法评估拍卖交由办公室负责的基础上,明确执行局综合管理科等内设机构的职责与分工,规范从执行启动到结案的流程衔接,进一步提升了执行管理水平。

    二是干部配置到位。在完成内设机构增设、科级职数增加的前提下,经过区委组织部审核,于2012年9月开展了全院部分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含执行局7名)竞争上岗,通过自愿报名、竞争演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3名科长、4名副科长经院党委任命后走上了执行局中干岗位。严格执行“558”轮岗制度,自2010年以来共有9名符合轮岗条件的执行干警轮岗到其他业务部门或综合部门。通过近年来的公开招录,共有7名年轻法律人才充实到执行一线,优化了执行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熊晓莉及时组织7名新任执行局中干开展履职谈话,介绍当前执行工作的形势和外部环境,讲解执行分权改革、流程管理有关情况,强调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帮助新任中干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落实执行局每周例会制度,通过每周一对案件质效态势、疑难案件办理进度、涉执信访风险等情况的深入分析,力求执行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教育全体执行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深化执行改革,强化执行管理”专题实践活动的意义,在机构、人员已经到位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全面规范执行管理。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