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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母状告子女 法官巧解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10 13:46:07
本网讯(通讯员 罗小花 邢海龙)
家住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的李老太今年已经81岁高寿,育有六名子女,却因生活困难和家庭琐事导致母子矛盾重重,子女互相推诿,无一子女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现在老人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无奈之下,将六名子女起诉到法院。9月26日,经过长寿法院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六名子女终于放下过去的不愉快,表示齐心协力让老人度好晚年。
李老太生于战火纷飞的1931年,20岁生育了第一个女儿,随后生育了四个儿子,1969年生育了小女儿,因生活困苦,老伴早年去世。 贫困的生活给家里带来了种种不幸,大女儿早早出嫁很少回家探望老人,大儿子刚结婚便被赶出家门,小女儿中学毕业后离家出走,直到近两年才回到重庆。贫困的生活让子女对家庭、对李老太不满,大女儿、大儿子都不愿回家,更不愿理会李老太,其他儿女也多多少少对李老太心存抱怨。 如今李老太生病卧床,不能自理,正是急需子女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子女愿意出来承担赡养义务,今年5月份,李老太将六名子女起诉到长寿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 受案后,承办法官得知大儿子下落不明,便多方打探其下落,并发布公告,庆幸的是大儿子看到公告后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到李老太的六位儿女家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对李老太的感情情况,经走访发现他们要么是生活贫困没能力赡养老人,要么是对老人有意见不愿意赡养老人。大女儿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大儿子说自己在最困难的时候被赶出了家门,不愿意赡养老人;二儿子认为老大都不赡养老人,自己更没赡养的义务了;三儿子说自己是个体医生,之前为老人看病花了很多钱,其他兄弟都不出钱,自己也没能力一直照顾老母亲;小儿子苦诉自己一直和老母亲住在一起,照顾老人,因为没钱至今还没有结婚,更没能力独自赡养老母亲,想让老人出去住,自己也好讨个老婆;小女儿表示愿意照顾老母亲,但经济不好,老人看病要花很多钱,需要其他人出钱才行。 承办法官摸清了老人六位子女的情况后,将他们召集到一起做工作,劝说他们:“无论之前是否受了委屈,经济条件是否宽裕,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过去老人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养育了六个孩子,现在你们更应该不计前嫌,不计得失,齐心协力赡养老人。”经过法官的一番讲情说理,打动了老人子女们的心,大儿子最先表示要做好表率,带领几个兄弟把母亲照顾好,其他几位子女随后也表示不再让老人为生活担忧。 近日,六位子女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承诺每人每月至少出300元钱用于老母亲的生活、医疗开支,让老母亲过好晚年生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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