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静)
女方婚前乖巧,婚后不讲理,男子结束短暂婚姻。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陈德斌与被告刘萍离婚。
陈德斌在单亲家庭长大,2012年1月,25岁的陈德斌被母亲黄香秀骗回家相亲,黄香秀看上媒人介绍的刘萍。刘萍模样长得很好,而且在老人家面前很是乖巧,做事很勤快,黄香秀身体不好,刘萍就经常帮黄香秀做家务。陈德斌为了母亲开心,遂与刘萍开始交往。陈德斌是个非常孝顺的孩子,看到刘萍对其母亲非常好,渐渐对刘萍产生好感。两人交往不到一个月,在陈某母亲和刘萍父母的催促下,同年6月6日,双方按照农村习俗摆了结婚酒席,遂登记结婚。但是好景不长,刘萍与陈德斌结婚后,像是换了一个人,好吃懒做,而且经常指使陈某母亲做事情,经常出去打麻将,不做家务事,多次与黄香秀吵架,几次把陈某母亲气得进医院。在外打工的陈德斌也多次为婆媳关系回家协调,本是想娶个好媳妇回家和母亲作伴,但是,婆媳关系越来越恶劣;刘萍也怪责陈德斌常年在外,夫妻感情淡薄。陈德斌认为已经无法与刘萍在一起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与刘萍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陈德斌与刘萍系合法夫妻,原告陈德斌认为刘萍终日不做事,对婆婆不好,双方感情破裂。原、被告结婚后,陈德斌常年在外,刘萍认为夫妻感情淡薄,婆媳关系不合,导致家庭矛盾。刘萍最后也表示同意离婚,可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