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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疑丈夫出轨一怒之下打伤“小三”
发布时间:2012-10-10 15:27:03


     本网讯(通讯员 余薇)   夫妻间本该有着相互间的信任,失去信任的张某把他人打伤。10月10日,江西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周某医疗费等共计1810元。

    张某与丈夫相识到结婚历经了10余年的时间,一开始从农村搬至城里,两人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生活也非常美满。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收入的不断增加,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张某便开始对丈夫起了疑心,发现原告周某与丈夫来往密切。4月份的一天早晨,张某终于忍不住来到周某的家中,两人由一开始的争吵,到后来发生扭打,最后张某将周某打到在地。原告后经瑞昌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为颜面部、颈部及肢体软组织挫伤,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该案中,原、被告在结扭过程中造成原告受伤,原告的受伤与被告的行为有因果关系,被告对此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本案的发生原告也有一定的过错,其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一审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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