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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丈夫杀母 妻子诉离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10-10 15:43:39


     本网讯(通讯员 曹霞 俞文娴)   一对夫妻原本和睦,婚后十三年丈夫沈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导致精神失常,竟在家中杀害了亲母。经过多年治疗仍未治愈。日前,安徽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准原告庞某与被告沈某离婚。

    原告庞某和被告沈某于1994年经人介绍后恋爱结婚。2005年沈某父亲病故。2007年被告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导致精神失常,在家中将其母亲杀害,至2009年病情得到控制后出完回家。2010年被告病情复发,又去安徽省怀远县荣军医院住院治疗,至今未治愈出院,其医药费由政府负担。被告在住院期间,原告庞某未去探望,也没有和医院联系。作为监护人的沈某胞兄也没有履行监护职责。

    庭审中,原告庞某诉称被告沈某婚前因失恋导致患病,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沈某结婚,受到蒙蔽。现沈某患病仍未治愈,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自己愿意放弃财产分割,独自抚养儿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初初尚可,后因被告患病,导致夫妻不能正常生活,感情出现裂痕。现被告父母已去世,沈某的胞兄害怕承担责任,并没有履行监护职责。被告的医疗费、生活费以及护理费等都是由政府承担,原告没有尽到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因此,在被告病情尚未治愈、生活无着落的情况下,原告提出离婚,于法无据。故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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