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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贩毒男子提供另案线索立功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2-10-10 14:05:15


     本网讯(通讯员 莫崇耀 莫芬)   南丹一男子贩卖毒品时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心生悔意,如实供诉罪行外,还给公安机关提供另一起毒品案件的线索,致使公安机关顺利将嫌疑犯抓获,其立功表现受到肯定。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姚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姚某于2012年7月1日15时许,在南丹县城关镇河之洲商务酒店门口贩卖1小包毒品给吸毒人员韦某获款200元。交易完后被公安人员抓获,从姚某身上缴获毒品1小包,从韦某身上缴获毒品1小包。经河池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从姚某、韦某身上缴获的毒品中检出氯胺酮。被告人归案后,向公安机关另一起毒品案件的线索,致使公安机关将该起贩卖毒品的嫌疑人抓获,并缴获海洛因毒品。

    南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主观上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姚某向公安机关另一起毒品案件的线索,致使公安机关将该起贩卖毒品的嫌疑人抓获,并缴获海洛因毒品,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案件情况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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