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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吵闹离婚 法官善劝终和好
发布时间:2012-10-11 10:08:40
本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汤良武)
10月10日,湖北省潜江法院泽口法庭审理了一起夫妻争吵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代新安的耐心劝说下,原、被告张某与朱某两人同意和好,牵手走出了法庭。
原告张某于2008年2月与被告朱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2010年5月结婚。同年12月生育一子。结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和,经常为生活小事争吵。2012年3月11日,婚生子张某某不幸出车祸造成伤残。在这期间,由于被告朱某未能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对婚生子未能尽到照顾之责,导致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原告张某以妻子对孩子未尽义务、对自己和家庭关心不够,于今年9月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朱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自己抚养孩子。 面对当事人的要求,办案法官没有坐堂办案,而是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经过实地了解和与被告朱某接触,朱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省,并表示出希望与丈夫张某和好的强烈愿望。 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办案法官本着促使双方和好的目标,开始审理这起离婚案件。庭审这天,代法官从双方感情的角度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一番劝说,原告张某认识到了在这起纠纷中自己也存在过错,朱某表示以后要好好关心爱护伤残的孩子,多关心丈夫,照顾家庭。丈夫张某最后被妻子朱某的真诚所打动,表示原谅朱某。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和好如初,一定要珍惜家庭和夫妻感情,不能让身体已经造成伤残的孩子在感情上再受到伤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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