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丽娜)
近日,湖南临澧县人民法院作出两起宣告失踪判决。这已经是今年该院受理的第九起未成年子女申请宣告父母失踪案件。
申请人唐某今年只有10岁,其母杨某于2004年离家出走未归,其父唐某某也于2005年初外出一直未归,留下年幼的唐某与年迈的祖父、母一起生活。随着祖父、母的年纪渐长,对抚养孙子也是越来越力不从心。今年5月,年仅10岁的唐某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其父唐某某、其母杨某为失踪人。法院依法在报纸上发出寻找被申请人的公告,法定三个月的公告期满后,唐某的父、母仍然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唐某某、杨某为失踪人。
近年来,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留守儿童的问题也日趋严重。有的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双方都各自外出务工,将小孩留在家中由祖父、母照顾。长期的分居生活导致夫妻间感情越加淡漠,与孩子长期分离也导致他们的家庭观念越来越少,一年甚至几年对小孩、老人不闻不问。有的是夫妻一方意外死亡,另一方不堪家庭重担,抛弃家庭和孩子离家出走,使孩子成为实际上的孤儿。年幼的孩子申请宣告父母为失踪人是无奈的,孩子是无辜的,为这些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创造一个有安全感、有爱的生活、成长环境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