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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法院四项措施严控立案变更率
发布时间:2012-10-11 15:52:13


     本网讯(通讯员 闫发)   今年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强化立案审判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立案变更率,使得立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立案变更率终始保持为零,无一起案件在二审中变更立案。

    一是加强立案审查,严把立案质量关。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审查,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对于一些新类型、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进行立案前调研,严把审查起诉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法院管辖两个重点。对没有管辖权或法院受案范围外的案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对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并有管辖权的案件,及时立案受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二是加强立案、审判沟通联系,确保立案准确。在不影响立、审分离原则的基础上,加大立案庭与各审判业务庭之间的沟通。对于疑难、复杂或新类型的案件,立案庭邀请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共同会商分析研判,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受理。

    三是加强立案前调解,力求实现案结事了。坚持立案审查与诉前调解并重,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狠抓立案源头化解,切实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从源头上控制立案后可能出现的立案变更,同时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

    四是加强立案质量绩效考核,增强法官责任心。把立案变更率作为考核立案庭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等损害诉权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每月对立案质量指标通报公示等措施,不断提高立案法官的立案业务技能,增强立案法官责任心,杜绝案件受理不当或随意管辖等问题的出现。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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