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小梦)
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法官正在查看卷宗,当事人谢某突然进门,迅速从包里掏出一条高级玉溪香烟,硬塞到主审法官熊杰手中,口称“一点小意思,你们闲时抽着玩”。熊杰法官第一反应就是向当事人讲明不能收受礼物的规定及理由,并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场把香烟退还给了谢某。
1992年7月16日,原告谢某与被告王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2012年4月6日原告谢某向盐津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准予离婚。为了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主审法官熊杰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持夫妻家庭和睦等角度出发,建议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调解的过程中,谢某因迫切想要离婚,向法官表示了要给点“小意思”,但都遭到了拒绝。熊杰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当事人终于明白在法院办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相信法院办案是实现公平与公正,在临走时当事人谢某羞愧的低下头说道:“是我错了,法院是公平的,这是一位好法官”。
近年来,盐津法院十分重视廉政建设,以廉洁促公正,以公正促发展,将廉洁执法的思想深深根植于每一位干警的内心深处,盐津法官干警严守职业纪律,多次拒收当事人礼物及礼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盐津法院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