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刚当爹车祸身亡 媳妇父亲分产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2-10-11 16:06:11


     本网讯(通讯员 李艳云 何新华)   汽车修理工刘林年仅23岁,刚结婚不久并新当上爸爸,竟突然遭遇车祸身亡,所幸留下大笔赔偿款。不料,父亲和妻子却因为这笔钱反目对簿公堂。10月11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起案件,双方协定由妻子和孩子分得23.5万元,父亲分得10万元。

    2011年7月15日,刘林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在驶出路口时,遇上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因货车司机采取措施不当,致使二车相撞,刘林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队调解,货车司机向刘林家属支付了赔偿款33.5万元。

    面对这笔数额不小的赔偿款,刘林父亲和其妻子各自打起算盘,父亲担心媳妇日后改嫁把钱带走,媳妇则担心日后从公公那里拿钱不方便,因为互不信任,双方一直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钱一直存放在交警队。双方僵持不下,媳妇遂将公公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这笔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面对这样一起因失去亲人而衍生出的家庭内部纠纷,法官认识到处理要极其慎重,否则很容易使已经出现裂痕的亲情雪上加霜。这个家庭今后的感情是和是破,法官的作用将举足轻重。意识到这点后,法官耐下心来寻找出路,不再急于了结案件,更多的是思考怎样弥合双方的感情。

    于是,从接手案件开始,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法官认真充分地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了解到双方由于相处时间不长,彼此不了解,存在许多怀疑和误会。在仔细分析了当事人的内心担忧后,法官逐个找当事人进行劝解,向他们分析情理、解释法律、梳理利弊。另外还分别找了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干部及双方亲友一起做工作,最后,终于促使双方互相体谅信任,并就赔款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案后,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会和以前一样,继续相互扶持、共同养育好年幼的孙儿。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