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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构建服务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2-10-11 16:56:06


     本网讯(通讯员 莫卫修)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县法院主动把为民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听民情、解民忧、减民负”,不断完善便民举措,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主动听民情。该院十分注重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拆掉“隔心墙”,架设“连心桥”,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企业代表等,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改进工作。共向社会各界放征求意见函80多份,召开座谈会12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2人次,把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梳理并加以整改。对每一件(次)来信来访都做到认真对待、耐心听取、仔细核查、及时回复,对重点信访由该院领导亲自接待,或实行集体会审,确保信访、申诉渠道畅通。

    二是主动解民忧。该院推出便民措施,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信访接待、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便民举措。盘阳人民法庭根据率先推出“预约法庭”。盘阳、所略、那桃人民法庭根据农村工作特点,实行夏季、缺电期间上下班错时制。三个人民法庭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巡回审理点,自觉践行“马锡五”审判活动模式,在农忙时节,安排晚上开庭,创设“夜间法庭”;对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案件,安排“假日法庭”,在节假日开庭;对于耕地、林地、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安排“田间法庭”,在田间地头开庭;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即告即审、即审即裁的“速裁法庭”,快捷灵活地处理涉农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健全大调解网络格局,实行“情、理、法相融,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机制,案件调撤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截止9月底,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11件,审结11 件,调解9件,调解率为81.8%;审结民商事案件502件,调解和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案件430件,调撤率85.6%,那桃人民法庭调撤率高达100%;受理执行案件57件,执结54件,执行和解25件,和解率为46.3%。

    三是切实减民负。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7.83万元。同时将司法救助延伸到执行阶段,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条件的,给予执行救助。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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