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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一日腰部摔伤 法官调解农民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2-10-12 09:31:42


     本网讯(通讯员 陈二伟)   近日,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案件,腰部摔伤的李某,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得到了4万元赔偿款。

    李某是怀远一农民,平时在家以种地为主业,偶尔也临时受雇于他人帮助货车装卸。2011年11月,李某受雇于粮食收购商王某,负责将王某收购的粮食装运上车。但是在装运的第一天,意外就发生了,李某在扛包上车过程中不慎滑倒,导致腰部摔伤,住院治疗多天,花去医药费5万余元。李某出院后多次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但是王某一直拒绝赔偿,2012年9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损失8万余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得知双方意见分岐主要是是否构成雇佣关系,对此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争持不下。

    为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承办法官依据案件事实,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建议李某认识到自己在受伤过程中存在的过失,适当降低自己的赔偿数额;另一方面也劝解王某,希望体谅李某受伤的心情,能够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对李某进行合理的补偿。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李某认识到自己在受伤过程中存在的过失,王某也从乡里乡亲的角度愿意补偿李某部分损失,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补偿李某损失4万元。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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