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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发布时间:2012-10-12 11:19:34
弋阳县法院下乡开庭。
本网讯(通讯员 周军 杨萃江)
10月10日上午,阳光明媚,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江西省弋阳县葛溪乡王家村举行。
威严的国徽下三张长桌,几条板凳,搭建起简易的小法庭。原被告在场,法官、书记员,还有乡干部、村干部、司法协理员的参与,加上十几个村民的旁观,使整个审判现场的气氛异常地活跃。 这是一起七旬老人起诉六旬老太太离婚的纠纷案。原告徐某系某工厂的退休职工。2008年5月与罗某再婚,但由于两人性格不合,文化程度存在差异,难以相互沟通,没有建立起感情,婚后没多久便产生矛盾,无法维系夫妻生活。无奈之下,徐某只好将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而罗某则表示双方已有感情。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主审法官通过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有所缓和,办案法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下一步将尽最大的努力对案件进行调解。法庭未当庭宣判。 据悉,近年来,弋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法庭下乡村服务,面向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实现“零距离”司法为民服务。该院通过开展巡回办案、上门调解等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维护本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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