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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邀请基层法检人员观摩涉外案示范庭审
发布时间:2012-10-12 12:01:59
本网讯(通讯员 刘晶晶 谢斌)
为适应新刑诉法的施行,同时加强对基层法院涉外案件的业务指导,广西桂林中院于2012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外案件,并组织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参与庭审观摩,同时邀请了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观摩该庭审。
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原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案件,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雁山区人民法院从2013年起负责审理桂林市一审涉外案件。 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对于涉外案件的证据、起诉流程等有了充分的掌握,而两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对涉外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全面了解,为明年审理涉外案件打下基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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